存续户换发“三证合一”执照流程及注意事项

  涉及范围包括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 

  一、涉及范围

  包括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

  二、变更税号前的准备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纳税人需要完成征期抄报税。

  2、将原税号取得的进项发票全部认证,提醒相关客户(购货方)将你公司开具的发票全部认证;并与你公司的供货方约定变更税号的具体时间,避免税号开错。

  3、发票: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操作,将剩余领用的发票都读入金税盘或税控盘中。

  4、发票全部验旧。

  (二)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户)

  1、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的纳税人参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列3—4项办理。

  2、领用通用机打票(网络发票)的纳税人,若有空白发票,在网络发票系统作“空白发票”作废,并生成验旧清单。

  (三)温馨提示

  1、由于变更税号后,盘中原有的信息全失,建议将税控盘中资料(如开票信息和客户资料等)备份导出。

  2、一般纳税人库存空白发票较少,变更税号之前,直接在发票系统作“空白发票”作废、验旧。

  三、变更所需要的事项及流程

  (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工商部门)

  各企业根据所在地工商部门的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去当地工商部门审批中心办理即可,核发新营业执照后,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将缴销,纳税人将持有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一份,建议申请多个副本,便于企业经营。

  (二)、变更税务登记号(税务部门)

  工商变更完成后,需要持新的营业执照去所属税务机关变更信息。建议纳税人月初申报完成后再变更税务登记号,变更的同时需要对在用的税控设备重新发行。

  (三)、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税务部门)

  1.纳税人在月底前将手中全部发票开具完毕,如有空白发票,一体化变更发行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并保持开票系统联网且数据上传成功。

  2.纳税人月初正常完成抄报税和网上申报并扣税,及清卡或反写。

  3.申报完毕,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和及其他税务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办税人员身份证、单位公章),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注销税控设备,登记号变更,税控重新发行等手续,如有剩余发票,重新读回税控设备。

  4.纳税人持税控设备、购票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售卖窗口申领新发票。

  5.变更发行后,开票软件需要重新安装,并将老税号系统的数据导入到新的系统中,以方便使用。

  四、强调注意事项

  1.为了方便操作,建议月初申报完成后先不要开票,变更后再开票。

  2.已开票、已认证的,变更次月申报后如果不能自动清卡,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异常清卡。

  3.纳税人取得的购方税务登记证号为旧税号的抵扣联,变更后仍然可以继续认证,但是税务变更后取得的老税号的发票,需要退回重开。

  4.纳税人取得的红字信息表尚未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及时开具红字发票,变更为新税号后将无法开具;需重新开具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5.辅导期纳税人、“先比对后抵扣”海关缴款书,在旧号期间上传的发票或海关缴款书,应在结果返回确认并抵扣后再办理变更手续。

  五、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银行系统)

  开设银行账户时按规定要登记税务登记证号,税务登记变更后及时去银行重新进行账务登记,重新签订三方扣款的协议。

  六、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中要求刻入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纳税人最好及时申请刻制印章。如果所使用的章中有税号的,都要及时更换。

  七、涉及号码变更的其他事项(统计局、民政局、网站备案…)

  纳税人还要到其他涉及税号营业执照编号的部门逐一办理税号、营业执照的变更,请勿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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