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不注销的十大坏处(详解)

  北京公司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主体资格消灭。企业注销后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 

  北京公司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主体资格消灭。企业注销后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注销需要完成工商注销、税务注销、银行注销等几个方便才算注销成功。如果这时的公司不注销将会带来哪些影响呢?下面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只要公司涉及到的法人代表、股东以后办理如下事情,都是受到相关限制的。

  1、工商局黑名单,永远办理不了公司(股东、法人代表、监事的任何信息);

  2、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4、开不了国税、地税办不了税务登记,涉及欠税的会公告企业信息;

  5、如果涉及有欠税款,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

  6、长期不报税,税务局可能上门检查;

  7、长期不报税,发票会被锁机;

  8、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

  9、如果以后想注销,面临工商局、税局罚款问题,滞纳金问题;

  10、纳入诚信系统,影响征信,以后很多都要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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