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年报操作手册

  曾经,有一份企业年报在我面前 忘了提交 直到过期了才后悔莫及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一定会认真看快注销的提醒 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凡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 

  曾经,有一份企业年报在我面前

  忘了提交

  直到过期了才后悔莫及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一定会认真看快注销的提醒

  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凡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再次提醒大家尽快提交企业年度报告。

  提交容易,补交不易

  且交且珍惜

  选择公示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sh.gsxt.gov.cn)报送2017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报的,应当自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报。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向社会公示。

  企业年报包括:

  1.企业通信、联系电话等信息;

  2.企业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生产经营情况等。

  注: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分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会有所不同。

  年报公示常见问题解答

  一、基本信息的填报

  问题1:企业联系电话怎么填?

  回答:企业联系电话是年报重要信息,是社会公众、监管部门等联系企业的重要渠道。企业需认真填报,固定电话或手机皆可,但必须确保有人接听,能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

  问题2:企业从业人数怎么填?

  回答:一般是年末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数或者实际缴纳社保的员工数。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已经由母体填写员工总数的,分支机构在填写时该项都填“0”。

  问题3:“公示”、“不公示”应该怎么选?

  回答:企业有自主选择“从业人员、资产状况信息、对外担保信息”是否公示的权利。选择公示,相关数据将在年报公示系统中向全社会公开显示。选择不公示,包括企业自身的社会主体,在查询年度报告时,这部分将不显示企业填写的数据,而显示“企业选择不公示”。但企业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将承担填写不实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股东及出资信息

  问题4:认缴出资额和认缴时间、实缴出资额和实缴时间怎么填写?

  回答: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股东自行约定并载于公司章程中的出资金额,是股东必须缴纳的注册资本总额,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金额填写。认缴时间是指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的股东缴纳认缴出资的最终时限,该日期会在公司章程中进行约定。实缴出资额是指股东在企业设立后截至年报年度已经缴纳到位的注册资本累计总额。在章程约定期限内未到位的,可以不填。实缴时间是指在年报年度内,股东最近一次注册资本缴纳到位的时间。一般以验资报告时间、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填写。如果实缴资金未到位,实缴时间不需要填写。如果最近一次出资时间在年报年度后,应当作为即时信息公示,进入“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

  问题5:公司曾经的股东是否也要在年报中填写出资情况?

  回答:这里的股东仅指年报年度期限内的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发起人,不需要填写。

  问题6:外资企业出资币种为外币的,填认缴出资额需要换算成人民币么?

  回答:不需要,直接填写外币出资金额即可,系统默认币种与注册资本一致。

  三、对外投资信息

  问题7:投资设立的企业或者购买的股权是境外的怎么办?

  回答:年报中对外投资信息是指,企业在境内通过购买股权设立其他企业的信息,不包括设立分支机构的信息, 不包括二级市场获得公司股票债券等情况。通常,该信息会记录在企业财务年度报告中“长期投资”项中。境外投资无须填报。

  四、资产状况信息

  问题8:纳税总额是实缴还是应缴数字?

  回答:纳税总额是指企业年报年度内实际缴纳的各类税金的总和,但不包括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五、股权变更信息

  问题9:股东股权变更的时间如何填写?

  回答:股东人数及成员不发生变化的,原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应填写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期或者实际交割日期。股东人数有变化或者成员有变化的股权变更,应填写公司记载股东名册的日期。股东发生股权变更的,应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和记载股东名册。

  问题10:涉及股权变更的几个股东都要公示吗?

  回答:在年报年度内,涉及股权变更的各方股东都需要公示股权变更情况。一般有增持必有减持,所以至少填写两条变更信息。如果股权变更在年报年度后发生的,要在发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即时信息公示。上述要求在即时信息公示中也完全一致。

  六、对外担保信息

  问题11:对外担保指什么担保情况?

  回答:年报公示中的对外担保,仅指《担保法》中的保证担保,不包括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四种情况。所谓保证,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中担保。这里的第三人,就是年报的填报企业。担保标的一般是货币,企业只需要根据担保合同的内容进行填写即可。

  七、企业即时信息

  问题12:哪些属于企业即时信息?应当如何公示?

  回答: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流通许可,餐饮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化妆品生产许可,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特种设备许可,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等)的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特种设备、计量、价格等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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