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是针对特定企业推出的简化版注销程序,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或申请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该程序通过简化材料、缩短流程,帮助企业快速退出市场。简易注销的核心特点。流程简化:无需清算组备案和登报公告,改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45天;材料精简:仅需提交《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等基础文件,免去清算报告等复杂材料;耗时缩短:全程约2-3个月,比普通注销(4-6个月)效率更高;成本降低:省去登报费用和部分行政手续费。
公司简易注销大幅减少材料提交与审批环节,免去清算组备案、登报公告等步骤,企业仅需线上公示45天即可申请注销,降低行政成本
普通公司注销需4-6个月,公司简易注销仅需2-3个月,通过压缩公示期和简化审核程序,帮助企业快速终止经营。
免去登报费、清算审计费等支出,全程仅需基础材料费,适合无债务的小微企业低成本退出市场。
未注销企业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简易注销确保合规退出,保护法人及股东征信不受影响。
清理“僵尸企业”,优化市场资源配置,避免长期空壳公司占用企业名称、税号等社会资源。
国家推行商事制度改革,鼓励简易注销以提升行政效率,符合“放管服”改革趋势。
企业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在"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填报信息并上传全体股东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扫描件(需签字盖章),同时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基础材料。公告期为45天,期间需确保企业无债权债务纠纷且未被列入异常名录。
在公告期内同步办理税务注销
需向税务机关提交清税申请表、近三年财务报表、未缴销发票及税控设备等材料。税务机关核查无欠税、罚款后出具《清税证明》,若企业未经营过可走税务简易注销通道
公告期满后30日内
携带《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清税证明等材料至工商部门窗口办理。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收回营业执照并发放《准予注销通知书》。
完成工商注销后,需持注销证明到开户银行销户
剩余资金按股东决议分配。同时将公章、财务章等印章上交公安机关销毁,并取得《印章缴销证明》。若企业无银行账户则可跳过此步。
在注销税务前需办理社保、公积金停缴手续
提交注销证明、员工安置方案等材料。结清欠费后由人社部门出具《社保注销回执》,确保无用工纠纷遗留问题。